主營產品:農殘檢測儀,獸藥檢測,水質檢測,水發產品檢查,甲醛檢測,病蟲害檢測
(1)“摻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價或沒有營養價值的物品,或從食品中抽去了有營養的物質或替換進次等物質,從而降低了質量,如蜂蜜中加入轉化糖,巧克力餅干加入了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
(2)“摻雜”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雜物,如腐竹中加入硅酸鈉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了紅磚木等。
(3)“偽造”是指包裝標識或產品說明與內容物不符。
摻假、摻雜、偽造的食品,一般應由工商行政部門處理。對影響營養衛生的,應由衛生行政部門依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