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1年第72號通告,檢出25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涉及農獸藥殘留、食品添加劑、質量指標、重金屬污染等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重慶市江津區石門鎮永安村5組327號張俊容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云陽縣胡昌海老火鍋店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重慶雄風百貨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友元豆花館銷售的水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恩諾沙星屬第三代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于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長期食用恩諾沙星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在人體中蓄積,進而對人體機能產生危害,還可能使人體產生耐藥性菌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在魚的皮和肉中最大殘留*值為100μg/kg。恩諾沙星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養殖戶為快速控制疫病,違規加大用藥量或不遵守休藥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產品中的該藥物殘留量超標。
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又稱防落素、保果靈,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類生根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 第11號)》中規定,生產者不得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霉素等物質,豆芽經營者不得經營含有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霉素等物質的豆芽。豆芽中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可能是由于生產者在豆芽生產過程中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產量,從而違規使用相關農藥。
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是目前使用*泛的有機磷酸酯殺蟲劑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GB 2763-2021)中規定,毒死蜱在葉菜類蔬菜(芹菜除外)中的最大殘留*值為0.02mg/kg。毒死蜱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菜農對使用農藥的安全間隔期不了解,從而違規使用農藥。食用毒死蜱超標的食品,可能引起頭昏、頭痛、無力、嘔吐等癥狀。
6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
6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分別為重慶紅鼎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米花糖,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金柄谷上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金柄谷植物酒,酒精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重慶浩東大自然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鹿鹿順酒(動植物浸提類配制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重慶誼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銅梁區金砂支路分公司銷售的干木耳(干制食用菌),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墊江縣金京晶超市黃沙店銷售的花生米,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銅梁區鄧杰便利店銷售的干木耳(干制食用菌),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隨著產品中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對原料把關不嚴,使用劣質原料進行生產,或是企業的生產工藝不達標,使得終產品油脂氧化,也可能是產品儲運條件不當。
酸價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敗程度。油脂酸敗產生的醛、酮類化合物長期攝入會對健康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中酸價的最大*值為3mg/g。一般情況下,酸價超標的炒貨食品,消費者在食用過程中能明顯辨別出哈喇等異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價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原料把關不嚴、生產工藝不達標、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特別是存貯溫度較高時易導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敗。
水分屬于理化指標,是食品的一個內在質量因素,各類食品的產品標準常對水分含量有明確的限值要求,水分高低反映產品的含水量。合理的水分控制,可避免產品的功效成分或營養物質分解、酶解變質、霉變等,有助于保持產品質量穩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096- 2014)中規定,香菇干制品、銀耳干制品以外的其他食用菌干制品水分應≤12g/100g。食品的水分不合格對人體健康沒有重大影響,但是,水分超標會縮短產品的保質期限,使產品易發生霉變,可能引起產品質量的下降。
9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9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渝北區無極限面館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上賓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慶渝賓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炭烤素牛肉(香辣味)(調味面制品),菌落總數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泓一生物工程(重慶)有限公司生產的綜合酵素發酵果汁飲料,菌落總數、霉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永川區祥鑫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冬瓜糖,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溪畔純凈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渝北區李美輝餐飲店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長壽區鳳湖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龍冠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鳳將軍山椒鳳爪,菌落總數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重慶市君誠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鹵烤鴨,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長壽區葛蘭鎮鳳玉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市正灃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正灃銅梁鳳爪糊香辣味(輻照食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 )中規定,消毒餐(飲)具中大腸菌群不得檢出。餐(飲)具中大腸菌群不合格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滅菌不*,或存放過程中污染等。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食品的菌落總數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加速食品的變質,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規定,熟肉制品(發酵肉制品類除外)一個樣品中菌落總數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4 CFU/g。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布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于抵抗力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規定,包裝飲用水中的銅綠假單胞菌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檢出。造成包裝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污染;生產過程中衛生控制不嚴格,從業人員未經消毒的手直接與飲用水或容器內壁接觸;或者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3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分別為彭水縣涼洞酒廠生產的高粱酒(白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九龍坡區渝洲交易城農貿市場甲棟1-1趙家兵銷售的、標稱重慶川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面芽菜,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弓奇睿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巧克力豆豆曲奇,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甜蜜素,其化學名稱為環己基氨基磺酸鈉,屬于食品添加劑中的甜味劑,目前已廣泛應用于食品加工制造中。《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甜蜜素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降低生產成本,同時為改善產品的口感,在白酒中違規添加甜蜜素。長期飲用檢出甜蜜素的白酒,可能對人體的肝臟和神經系統造成損害。
含鋁食品添加劑,比如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礬)等,在食品中作為膨松劑、穩定劑使用,使用后會產生鋁殘留。含鋁食品添加劑按標準使用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但長期食用鋁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導致運動和學習記憶能力下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焙烤食品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得超過100mg/kg。鋁的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商家為改善產品口感,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超*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
2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分別為江津區怡栗王副食經營部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云陽縣胡昌海老火鍋店銷售的小米辣,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鎘是一種蓄積性的重金屬元素,可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長期食用鎘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腎臟和肝臟造成損害,還會影響免疫系統,甚至可能對兒童高級神經活動有損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新鮮蔬菜(葉菜蔬菜、豆類蔬菜、塊根和塊莖蔬菜、莖類蔬菜、黃花菜除外)中的最大*值為0.05mg/kg。鎘(以Cd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長過程中富集環境中的鎘元素。
此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其他污染問題,為重慶哈億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無錫佳果樂食品有限公司分裝的手撕魷魚絲,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不合格產品信息(來源: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